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延安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延大发[2015]51号)精神,我校今年将首次启动教职工特殊困难基金救助,凡符合救助的教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延安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救助基金申请表》,提供详实的相关佐证材料,经本单位初审、研究并签注意见后,于2015年11月25日前报至特殊困难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公室(逸夫楼426,联系人:徐宁,电话:2330296)。
附件:延安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救助基金申请表
延安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杨家岭校区:中国·陕西·延安市圣地路580号 新城校区:中国·陕西·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 邮编:716000 E-Mail:ydxb@yau.edu.cn 电话:86-0911-2650002 86-0911-2650666 传真:86-0911-2650004 陕ICP备050110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