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 宏 核稿:吴卫东 编发: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10年4月5日
本网讯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与韩国江原道教育厅签署的双边交流协议,陕西省教育厅从全省范围选派6名汉语教师赴韩国江原道教授汉语,任期一年。我校文学院教师冯娟通过选拔,于3月9日前往韩国江原道任教。这是我校继去年选派两名外国语学院学生赴泰国担任汉语助教之后,又一次对外汉语教学的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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