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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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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0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省教育厅已启动2025年度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围绕推进我省34条重点产业链发展的重点研究领域和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培养和造就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跨学科跨领域、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创新团队,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能量聚集,为陕西高校“双一流”建设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申报数量及条件

(一)申报数量

根据教育厅限额申报的条件,我校限报2个团队。各学院择优推荐1个团队上报学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团队须符合《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各高校择优推荐申报,本年度重点支持围绕推进我省34条重点产业链发展和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重点领域和方向开展研究的团队。同一学校同一研究方向不重复建设。

2.团队必须依托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和我省确定的一流学科或一流专业,在相关领域已取得优异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本年度理工农医类团队原则上优先支持与所依托的重点产业链上相关企业有一定的合作基础,研究内容和方向能解决企业急需问题的团队。哲学社科类团队原则上优先支持围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尚未布局建设的团队。

4.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所在单位有良好的科研环境,能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团队必须是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300万元以上横向项目的主要执行者,并具有一定的经费支持和持续发展能力。

5.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整体。

6.团队带头人需为依托高校在职人员,并且未在省市级以上现有各类创新团队中担任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团队带头人应热爱祖国,恪守师德,具有明确的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并具有充分的时间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前期已经设立团队的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不允许跨团队重复申报。

7.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的整体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8.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总体规模不少于10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团队成员能保证投入到共同承担研究项目所需的时间和精力。鼓励吸纳优秀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加入到团队建设中,进一步发挥科研育人功能,但需要注意在读学生人数不超过团队总人数的1/4。

9.申报书中涉及的“近5年...”的相关数据填报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5年10月17日-10月27请各院(系)认真研读《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组织好申报工作,拟申请的团队按照《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申请书》的具体要求详细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及附件材料并上报至科技处、社科处,纸质材料一式5份。

3.2025年1028-11月3学校按省教育厅下达指标,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4.2025年11月4日-11月11,通过学校评审的申请团队带头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2025年度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的团队提交省教育厅。

5.2025年11月12-11月13,通过教育厅审核的团队,在系统导出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须由系统生成(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不需要另加封皮,一式7份。团队带头人签字后上报学校科技处、社科处

6.2025年11月14学校签字盖章,报送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请学院高度重视团队申报工作,加强引导和宣传,积极组织申报,结合本单位的学科发展方向与科研主攻方向以及科研优势和特色,择优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团队特别是研究内容与我省重点产业相关的团队。同时要做好论证工作,并统筹安排好团队成员,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团队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工作。学校经评审后,按照教育厅要求择优上报。

2.申请材料是团队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未来发展的建设规划。

3.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对应整理。附件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页码限200页,双面打印。

4.各团队依托学院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资格的有效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团队建设及运行经费、所需场地人力物力等方面提供保障措施。

5.各团队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0911-2650155  



                           社科处  科技处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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