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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海明副教授当选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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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08

 

记者:郭 伟 发布日期:2013年7月8日


本网讯 日前,陕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调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根据通知,我校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武海明成为委员之一。

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新调整的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陕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游旭群教授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教育厅基教一处处长王跃生、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中心主任胡卫平、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院长王振宏担任,其余19位委员由陕西师范大学、第四军医大学、西北大学、延安大学、宝鸡文理学院等14所分布于全省各市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专家组成。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将充分发挥专家引领作用,认真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指导全省各地中小学科学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提供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指导教研人员和一线教师在具体实践中加强教学研究,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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