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苗 青 核稿: 陈福勇 编发: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13年6月25日
本网讯 根据陕西省稳定办、省教育厅和延安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资产处关于在全校实验室内开展安全检查的工作安排,6月24日上午,由胡俊生副校长带队,资产处、保卫处、房产处、教务处和评估处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对全校所有实验室进行了检查。
检查人员与各学院及实验室负责人一起,重点就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问题现场查看,特别对有毒试剂(药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的管理和使用,以及水路、电路等安全隐患逐条排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与各单位检查人员共同商议制定了整改措施。
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了总结。胡俊生副校长在讲话中强调,各有关学院要重视实验室工作安全,加强安全防范和实验室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责令相关实验室和有关职能部门对于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尽快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实验室安全,积极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