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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期中教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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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4-18

 

作者:侯业智  摄影:兰天峨  核稿:武忠远   编发: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12年4月18日


本网讯 4月17日下午,我校在逸夫楼第三会议室举行2011至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工作例会,副校长胡俊生,教务处、评估处、教学督导团、资产处等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和教务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武忠远主持。

会上,教务处副处长雷伟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教务处处级调研员齐广才对我校的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布置,教务处副处长解文元对学科教学法课程教学情况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评估处处长王东维对学生评教、试卷检查、青年教师教案检查和校内专业评估等工作进行了说明和安排。

教务处处长武忠远对各教学单位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认真检查本学院的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秩序运行情况,深刻反思本科生学分制培养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下一轮本科生学分制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对教学秩序的检查,要将教学秩序检查形成长效检查机制;三是广大教学管理干部加强学习,尤其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及《延安大学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科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延大党发[2012]1号)等文件精神,及时掌握国家教育改革基本动向,积极做好“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培育与申报工作。

胡俊生副校长在讲话中指出,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有重点、重实效,各位教学管理干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上学期学生评教的结果要及时通知给各位教师,并在以后评优、职称评定中有所体现;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方法大改革,进而全面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胡俊生副校长讲话

 武忠远处长主持

 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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