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侯业智 核稿:武忠远 编发: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12年2月24日
本网讯日前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教语用函〔2011〕3号),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我校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本次共有全国506所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其中陕西有19所学校,我校是陕西省唯一一所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高等院校。此前,我校获批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省级和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先后获批是我校长期以来认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结果。近年来,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9年建成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测试机房,实现了普通话测试管理的信息化和测试手段的现代化;2010年出版了《大学生普通话训练与测试》教程。我校在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陕西省“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等比赛中也取得了较好成绩。我校还在校内开展了公开朗诵技能活动、“飘在校园的经典”诗文朗诵大赛、“读·思·行”经典诵读比赛、“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大赛、规范汉字书写活动、汉语言规范化使用宣传引导活动等,协办了“中华诵·颂歌献给党” (延安篇)红色经典诵读晚会,有力地推动了语言文字工作的进程,丰富了校园文化的内涵;近年来开设的《教师口语》、《有声语言艺术佳作赏析》、《书法鉴赏》等课程,也提升了我校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学校先后立项5个校级研究项目,为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学术支撑。2010年,我校被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司授予“中华颂·经典诵读试点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