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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宣传规划决议暨“12.4”全国普法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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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2-05

 

学生记者:刘晓林  编发:袁广斌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5日


 本网讯 12月4日下午,我校在雅苑校区星海广场举行了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宣传规划决议暨“12·4”全国普法宣传日活动。这次活动由中共延安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延安市司法局、中共宝塔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宝塔区司法局共同主办,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六五”普法及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庆利,延安市政协副主席张玉曙、市检察院副院长赵亚光、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小鹏、市人大法工委副书记郭光辉,我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张高旗,保卫处处长赵贞、学生处处长韩卿元、普教处副处长李军靠,延安市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我校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和各学院学生代表500余人参加了活动。活动由校综治办主任张延涛主持。

在刘庆利副书记宣布活动正式启动后,参加活动的领导纷纷走到普法宣传横幅前签名。随后,参加活动的我校学生也签了名。普法宣传活动还进行了“六五”普法宣传图片展和“六五”普法宣传趣味猜谜活动。虽然天气寒冷,但我校学生热情高涨,有序地参加了各项活动。活动在全校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了我校依法治校的进程。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一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11周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这次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刘庆利副书记宣布普法活动启动

 综治办主任张延涛主持活动

 参加活动的领导在普法宣传横幅前签名

 参加活动的学生在普法宣传横幅前签名(一)

 参加活动的学生在普法宣传横幅前签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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