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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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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20

 

作者:刘宏宇  张 静  摄影及编发:兰天峨


       

 

本网讯 1119日下午,我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在我校逸夫楼第三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和各学院党委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王亚杰同志主持。    

会上,宣传部部长韩琳首先宣读了《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随后,中心组成员听取了延安大学党委委员、泽东干部培训学院院长张高旗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解读。张高旗院长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的背景、《决定》的内容、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决定》的框架内容和自己对《决定》的理解等方面进行了分析阐述。

王亚杰书记指出,张高旗院长的解读使大家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对进一步提高我校各级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加快依法治校进程,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王亚杰书记希望各学院结合四中全会精神,密切联系学院实际,从如何将学院的办学体系纳入法制体系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思考和研究,提出科学的、有益于我校发展治理体系,努力形成依法治校的新局面。王亚杰书记强调,各学院要从认知、实践两个方面来思考实践依法治院。依法治院,目前要贯彻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办学要按照法治思维来使用权力、配置资源;要转管理为治理,体现社会主体地位的平等性,达成一致的协商性。    

吴耀副书记结合《延安大学章程》谈了三点体会:一是《延安大学章程》是我校走向高水平大学的基础,对保障和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必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二是全校师生要尊重《延安大学章程》,按“章”办事,多方参与共同实施;三是要在《延安大学章程》的框架下,创新工作,把工作与章程的要求相结合。    

张威虎校长认为,通过集中学习,对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学习要继续深入、理解要深入、实践更要深入,要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校紧密结合。他强调,实现依法治校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按照《延安大学章程》要求,做好以法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规划;二是推进依法治校要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以人为本,从师生的工作、生活方面入手;三是学校的制度建设,宣传要先行,要提高大家的法治认识,形成自觉的法律意识,在此基础上实行有效管理。    

崔智林校长针对依法治校,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现代大学治理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我校的各项制度和治理结构。我们要重视法律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大学章程,做到“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监督”,通过制度保障教授治学,为民主监督提供制度保障;更要加强社会参与,重视第三方评价。二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要加强法治育人环境,重视精神层面的建设,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素养;三是要重视法律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法律创新人才的培养,增强法律专业的实战性、理论性和案例性,培养学生必备的法律理念和精神,做好法律课程体系的改革和完善。    

 

王亚杰书记主持学习会


 

崔智林校长交流学习体会


 

吴耀副书记交流学习体会


 

张威虎副校长交流学习体会


 

张高旗院长作报告


韩琳部长宣读有关文件


 

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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