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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梅当选陕西省妇联兼职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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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3

作者:唐璞玉  核稿:刘艳花  编发:曹兴美


本网讯 128日,陕西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大会通过《关于陕西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陕西省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附院副院长李红梅光荣当选陕西省妇联兼职副主席,她是唯一一名战斗在医疗战线的副主席。

大会提出陕西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我省妇女运动、妇女工作成绩和经验的总结,符合我省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的实际。报告确定的今后五年我省妇女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是全省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最新行动纲领,代表了广大妇女的共同愿望,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妇女和妇女工作的最新要求。

李红梅同志曾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老促会“筑梦老区,出彩女性”,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陕西省先进工作者,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陕西省巾帼岗位建功标兵、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延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延安市劳动模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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