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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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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5

记者:袁广斌


本网讯 三年磨砺,锋刃终成!1211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命名表彰20152017年全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延安大学作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受到表彰。全省高教系统受表彰的单位仅有延安大学和西安外国语大学。

省委省政府在表彰决定中指出,2015年以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丰硕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追赶超越,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延安大学等68个单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西安图书馆等119个单位为省级文明单位,西安医学院等24个学校为省级文明校园,并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予以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榜样表率作用,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实践中当好排头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陕西力量。

近三年来,我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优美环境建设,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宣传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会议,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提高师生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延安市“三城联创”工作开展以来,宣传部积极落实创文精神,推进创文工作,攻克测评难点,保证创建达标,凝神聚力,补齐短板,为延安市的“中国好人线索推荐”和“文明延安志愿者注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上级领导和延安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相关表彰文件

 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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