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兰天峨 陈 城 通讯员:黄芷君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5日
本网讯 “饮酒会导致驾驶员视觉障碍、反射神经迟钝等不良反应,会严重影响安全行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在11月24日在我校大礼堂举行的“圣地交通文明行”知识竞赛延安大学专场比赛上,参赛选手正有条不紊地回答着竞赛试题。
这次“圣地交通文明行”知识竞赛巡回赛是由延安市文明办、延安大学和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主办的。我校副校长许静洪,延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王序武,延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杨树栋,我校保卫处处长赵贞,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刘晓华,延安市宝塔区司法局局长王军,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队长张斌、副队长史胜、胡延军等应邀出席了知识竞赛。经过预赛阶段的角逐,共有数学与计算机学院、文学院、鲁迅艺术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和医学院6支代表队成功晋级决赛。竞赛的评委由延安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李侯鹰、延安市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牛延军和我校政法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梁云鹏担任。
这次竞赛涉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文明规范》、《驾驶员职业道德》、《交通文明计划》等中多项有关大学生日常出行和行为规范的交通安全知识。决赛前,李侯鹰队长宣读了比赛规则。经过紧张激烈而又精彩纷呈的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个环节的比赛,最终,文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鲁迅艺术学院分别获得比赛的前三名;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王丹、文学院学生吕明璐和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学生张政被评为优秀选手,文学院教师祁迪被评为优秀指导老师;数学与计算机学院、体育学院和医学院获优秀组织奖。随后,与会的嘉宾分别为获奖的个人和集体颁发了奖杯、证书和奖金。比赛结束后,组委会还设置了一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试题,与现场观众进行了互动。
2012年,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这次活动正是在延安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背景下开展的,活动旨在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到每一位学生,遏制“中国式过马路”,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圣地文明交通行”知识竞赛延安大学专场比赛结束后,主办部门还将陆续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市各高中以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中举办多场知识竞赛活动,让所有市民参与到“讲文明、树新风、文明行、学法规”的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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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台上的主持人及各参赛代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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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知识竞赛的嘉宾和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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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侯鹰队长宣读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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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奖(张林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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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与现场观众进行互动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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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地文明交通行” 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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