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路瑞玲 核稿:刘 伟 编发:党委宣传部
本网讯 7月8日上午,我校在建工程监理履职专项审计结果通报暨整改工作安排会议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举行。副校长杨伟宏,总会计师范育琳,审计处、监察处、基建处、新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13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审计处处长刘伟主持。
会上,监理专项审计组组长朱伟通报了审计结果,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和整改要求。随后,新校区办主任刘小民、基建处处长台世强分别作了整改表态发言。监察处副处长宋志鹏在发言中表示,学校纪委监察将对本次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关注、监督。
总会计师范育琳在讲话中指出,这次监理专项审计工作是落实学校党委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安排得很及时、很必要;相关职能部门和监理公司要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要求认真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监理履职质量和能力;审计处要联合监察处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和监督,充分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保障我校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投资。
副校长杨伟宏在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新校区办、基建处要设专人负责,克服困难,督促监理单位按照整改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整改内容;二是要做到“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理公司的管理和监理履职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监理管理和履职问题;四是要确保整改实效,加强跟踪管理和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对于未能按时整改到位、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要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