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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批准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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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9-07

 

作者:郭永平 核稿:杨亮才 编发: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10年9月7日


本网讯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通知,我校新增为工程硕士(化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1年可面向全国招生。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正式设立的,专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此次获准新增成为工程硕士培养单位,对我校服务社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和大力发展应用型学科、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截止目前,我校已成为教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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