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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薛美玲同志被授予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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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4-30

 

作者:徐金箱 发布日期:2009年4月30日


本网讯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延安市妇联在洛杉矶保育院举办了“全国巾帼文明岗”、“省三八红旗集体(个人)”授牌颁奖座谈会。我校人事处处长薛美玲在会上被授予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座谈会由延安市妇联副主席李丹梅主持。会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先后发了言,延安市妇联主席寇粉玲讲了话。

 

延安市妇联领导为薛美玲(前排左二)等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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