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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2011年度专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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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13

 

文科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我校2011年度专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资格

1.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尚未评定讲师职称的青年教师。

2.申报2011年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陕西省社科联项目、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家社科规划项目未获准立项者。

3.我校在职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负责人。

二、项目资助范围

   为了增强社科处对我校人文社科研究的引导力,提高我校人文社科研究水平,社科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延安大学专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申报者应当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具体题目自定),超出《指南》范围的选题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项目资助条件

1、研究项目有重要意义,目标明确,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2、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工作有一定基础、基本条件和时间保证。

3、项目应在两年内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四、立项程序

1、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延安大学专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

2、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所申报课题进行评议推荐,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1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A4纸双面印制)1式5份、word文档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

4、每个项目交纳评审费100元。

5、社科处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匿名评审,并依据评审结论提出拟资助项目名单,报校长办公室审定。

6、所有获准项目均纳入校科研项目计划,按《校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程管理。

联系人:郭东军         联系电话:15829816099

 

 

 

社会科学处

201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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