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和陕西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关于受理参评成果的通知》(陕社科联[2011]19号)精神,我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实际工作者等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时间
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9月9日。
三、申报要求
1、一个作者只能在一个相关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联合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3、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含电子版)、《申报表》(一式4份,另含电子版)、申报成果(论文和调研报告需原件1份,复印件3份;著作需3本;学术译著(文)需附原著(文);出版的外文专著需附中文摘要,发表的外文论文需附中文翻译)、有关证明材料。
四、评审费用
论文和调研报告每篇150元;著作每本300元(〔三册以上(含三册)的多卷本,评审费为300元×册数×1/2〕)。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处联系。
联系人:刘佳勇 电话:0911-2332041
附件:
1、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2、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科分类目录;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术报刊认定目录;
4、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5、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