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开启之年,为了更好地促进基础研究的发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申报政策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1年科学基金的申报严格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执行,《指南》将于近日发布,请申请者随时关注科研处通知;
二、2011年面上、青年等类别项目的资助强度、执行期限等均有较大调整,请见附件1;
三、2011年限项规定大大简化,请见附件2;
四、 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五、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指南》、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
六、 申请人应使用2011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1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
七、我校申报进度安排如下:
1.2011年2月21日前:各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书初稿进行初次评审(建议采取答辩评审的形式),并将申报申请书报科学技术处;
2.2011年2月28日前:科学技术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反馈评审意见;
3.2011年3月10日前:各学院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双面打印),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学习指南要求及新的限项规定,确保申报质量。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学技术处吕老师联系,联系电话参见内部电话本,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附件1:资助强度和执行期限的调整
附件2:新的限项规定
附件3:申请书撰写要求
科学技术处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