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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研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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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1-23

 


文科各学院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处5月6日发出的《关于开展在研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及6月29日发出的《关于延缓在研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处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8年以前批准立项尚未结题的国家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项目、陕西省社科规划项目、陕西省社科联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社科基金项目、陕西省基础教育研究项目及陕西省艺术学科研究项目。

二、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见附件。

三、检查程序

1、各学院科研院长书面汇报本学院“十一五”期间科研项目申报和完成情况;

2、各在研项目负责人汇报所承担项目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

3、检查小组验收各在研项目负责人填写的《延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检查小组组长总结。

四、项目清理

1、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令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将建议立项单位终止立项。

2、对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予以通报,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2011年所有纵向项目及校内项目。对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且已超期的项目,建议立项单位予以终止,并收回剩余科研经费。

3、对2005年及以前尚未结题的项目,若无特殊原因将建议立项单位予以终止,并收回剩余科研经费。

4、对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办理结题证书。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通知本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含双肩挑挂靠人员)按时参会,并督促填写《延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五、检查小组成员

组 长:徐长玉

副组长:郭延飞

组 员:郭东军

附件一:延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二:延安大学在研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安排表

 

 

 

                               社会科学处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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