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我校有关201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核算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将本单位教师的漏报科研成果数据尽快补充上报科研处,上报数据纸质版要求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
2、科研成果为著作、教材的教师,必须尽快提供相应著作、教材原件以便于成果核算。凡发表论文被《延安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延大发[2011]56号)文件认可的SCI、EI、ISTP检索机构收录者,必须同时提供期刊原件以及收录证明原件。
3、纸质版数据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逸夫楼408室),电子版数据通过0A系统传送至科研处王海洋处(也可以U盘报送)。
4、数据上报截止日期:2014年11月7日
联 系 人:王海洋
联系电话:2332041-802
附件:1、自然科学统计表
2、人文社科统计表
科研处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