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以及延安市教育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1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科目考试作如下安排:
一、考试科目:《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与修养》两门课。
二、涉考学生:我校2011届师范类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星期六)8:30—11:30。
四、考试地点:见安排表。
五、试题发放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28日(星期六)7:30在玉章楼5106教室发放考试试题。
六、命题、监考、阅卷和成绩录入等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七、考试要求:
1、201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相关科目考试工作关系着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望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工作,有关学院务必提前通知每一位考生,因任何原因缺考者,不再提供考试机会,将直接影响教师资格认定,责任自负。
2、考试方式为开卷。各位考生可携带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教材参加考试,试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考生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发现冒名顶考或其它违纪作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基础理论课程考试安排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