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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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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8

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已开始,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7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我校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参评方式

本次评奖采取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通过“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http://47.95.194.118/yjyresults/a/login;JSESSIONID=28c169a0bff946109551ee043028c9b7)进行注册,经校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络填报。

三、成果形式

(一)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专著、编著、译著、论文、工具书、志书、研究(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发表在境外出版物上的成果;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四、参评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五、时间安排

网络申报时间:即日起至7824:00截止。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匿名件),胶装不另加封面,于715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海洋

联系电话:0911-2650155

 

附件: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科研处

                                             201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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