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2020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部2020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名方式
推荐方式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或组织提名两种形式(具体内容请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二、提名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三、提名要求
1.成果提名人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相对应的类别填写推荐书,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
2.网络申报从2020年6月1日起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进行填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26日。申报账号由科研处成果科按需分配;
3. 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
四、相关事项
1.成果提名人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整理提名项目公示材料,于2020年6月12日日前将电子版报科研处成果科进行全校公示;
2.纸质版材料报送: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3.报送时间:纸质版材料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行政楼414室)。
4.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王海洋 联系电话:2650155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关于做好教育部2020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3.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专家提名申请表
4.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5.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6.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研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