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学校科研队伍,根据《延安大学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案》精神,学校拟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现将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次拟以劳动合同聘用制招聘科研助理人员,协助课题组负责人开展课题研究;协助管理科研项目或平台(团队)日常工作;协助有关单位进行科研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原则上为我校2021届毕业生。
三、工作期限
科研助理根据聘用合同进行管理,首次聘用期限原则上不少于半年,聘期考核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四、待遇及管理
科研助理的薪酬不得低于1850元/月,不含社会保险费。薪酬发放由平台或课题组或设岗单位根据聘用合同约定(一般按月发放)通过财务处按规定流程发放。科研助理岗位人员学校提供集体住宿。
五、其他事项
学校鼓励各单位、各学院,各平台、团队和课题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科研助理岗位。请有岗位设置意向的单位、平台、团队和课题组,于6月23日上午前提出岗位设置数量及要求,填写并提交《延安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意向征集汇总表》(附件)。学校将根据全校岗位需求情况,研究后下达招聘计划指标数。
联系人:李园
联系电话:2650173
附件:延安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意向征集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