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1 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1. 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陕西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每校限报 2 个,其他高校每校限报 1 个。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申报数择优推荐。
2. 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建设条件(见附件)。
3. 拟申报的工程中心研究领域须符合国家、陕西或行业重大战略需求,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4. 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重复,鼓励新兴学科和交叉融合的研究平台申报。同一研究领域平台不得重复建设。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 拟申请的工程中心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见附件),编制申报材料。
2.系统 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 2021 年 8 月20日(以此时间为准)。
3.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工程中心的工作有涉密内容,请在申报材料中进行脱密处理。
4.在学校审核、评审、公示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由系统生产,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无需另加封皮。《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 100 页。
5.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于8月30日(星期一)下班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41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玲 电话:2650155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书
3.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