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21〕3号)要求,教育部近期将开展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推荐项目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3.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时间范围:2020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二、申报要求及时限
1.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
2.推荐项目填写《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及相关作证材料于10月22日17:30前报送科研处414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3.教育部相关通知链接:http://www.moe.gov.cn/s78/A16/tongzhi/202109/t20210927_567522.html
附件: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2650155
科研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