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单位择优推荐候选人1名。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向上级推荐。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无违法违纪、科研失信问题。
(五)未曾获得本奖。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要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
(三)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24日前将《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行政楼406室。
相关支撑材料:1、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类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2、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3、其他材料。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