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3年陕西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评审认定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评审,按照质量从严的原则,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重点支持面向陕西省区域发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名额为:牵头高校在协同创新方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可申报不超过2个,其他高校不超过1个。以上数量包括四种协同创新类型,其中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不超过3个。作为参加单位不受名额限制。
2、材料接收: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16份)及电子版报科技处。
联系人:姜金平
联系电话:2332041
科学技术处
2013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