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延安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陕市科协发[2021]13号)文件精神,第十二届“延安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未获过本奖。
二、申报方法
通过市科协所属学(协)会或延安大学科研处申报,可参照第十二届“延安青年科技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三、申报材料
1.“延安青年科技奖”推荐表2份。
2.“延安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各一式2份(申报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至少有两位与申报人非同一工作单位)。
3.代表性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延安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4.“延安青年科技奖”申报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3000字左右,事迹真实突出。
5.除纸质材料外,需另附电子版材料1份。
四、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行政楼414办公室)。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延安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陕市科协发[2021]13号)
附件2:名额分配表word版、“延安青年科技奖”推荐表word版、“延安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word版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0911-2650155
科研处
2021年3月22日